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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市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大检查的通知
 (2000年10月28日 深府办〔2000〕9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严重,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不断上升,此类信访量已占全市信访总量的60%,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不安定因素。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用人单位欠薪引导的劳资纠纷,查处私招滥雇,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于2000年11月6日至2001年1月17日开展全市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和对象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务工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的情况,其中特别是用人单位有无欠薪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的情况及缴交失业保险的情况。重点检查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建筑、服装、餐饮等行业的用人单位。
  二、组织领导及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成立市劳动监察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检查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荣俊
  副组长:汤耀治
      余晖鸿(市劳动局)
  成 员:林王霖(市政府办公厅)
      古益强(市财政局)
      王剑平(市公安局)
      黄造基(市劳动局)
      彭曙曦(市工商局)
      李 平(市建设局)
      林风梅(市劳动局)
      罗兴光(市劳动局)
      秦永安(市城管办)
      张福通(市财政局)
      邓成林(市公安局)
      刘 秦(市总工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黄造基兼任办公室主任,林风梅、罗兴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区、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政府牵头,企业配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的原则,各级劳动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大检查方案,组成检查队伍,分组、分区域进行重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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