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区城镇人均居住面积2005年和2010年分别达到12平方米和15平方米。同时把住宅成套率、室内功能质量的提高作为发展重点逐年加以解决。
(二)到2005年,解决城镇住宅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通病,初步满足居民对住宅的适用性要求;到2010年城镇住宅应符合适用、经济、美观的要求,工程质量、功能质量和环境质量有显著提高。
(三)到2005年,科技进步对住宅产业发展的贡献率要达到30%;2010年提高到35%。
(四)到2005年,初步建立住宅及材料、部品的工业化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到2010年初步形成系列的住宅建筑体系,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和生产供应的社会化。
(五)到2005年,城镇新建采暖住宅建筑要在1981年住宅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达到降低能耗50%的要求;到201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再降低能耗 30%。
(六)2005年,城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50%,其中,新建住宅区达到70%;2010年城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覆盖面达到90%,基本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
三、大力开展住宅产业技术创新,建立和完善技术保障体系
(一)加快建立和完善住宅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及材料部品和竣工验收的标准、规范体系,特别是要重视住宅节能、节水和室内外环境等标准的制定工作。要通过住宅设计的技术创新和标准设计,缩短施工工期,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要把住宅设计的标准化、多样化、工业化和提高住宅的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结合起来。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住宅工业化和标准化体系的形成,实现住宅部品通用化。重点解决住宅部品的配套性、通用性等问题。
(三)加强新型结构技术的开发研究。在完善和提高以粘土多孔砖和其它空心砖为主的新型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的同时,积极开发和推广使用轻钢框架结构及其配套的装配式板材。要在总结已推行的住宅建筑大开间承重结构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新型的大开间承重结构。
(四)建立居住区住宅的给水、排水、供暖、燃气、电气、电讯等各种管网系统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的管理制度。住宅建设项目要编制统一的管网综合图,在保证各专业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管线,统筹设计和施工,以改善住宅的适用性,提高住宅建设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