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建设厅关于
推进我区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0〕65号 2000年6月26日)
固原行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推进我区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实施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现同意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自治区建设厅关于推进我区住宅产业
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的精神,加快住宅建设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以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先导,以相关材料和部品为基础,以社会化大生产配套供应为途径,逐步建立标准化、工业化、符合市场需求的住宅生产体制,实现住宅建设向效益、质量型转轨,提高住宅工程质量、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及售后管理眼务质量,加快城镇住宅建设,并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
主要原则:住宅建设要坚持规模开发、配套建设的社会化大生产方式,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提高居住区规划、设计水平,改善居住区环境和住房的居住功能,合理安排住房空间,力求在较小的空间内创造较高的居住舒适度;住宅建设要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重点,适度超前,使其既能满足广大居民当前的基本需要,又能适应今后居住需求的变化;加快住宅建设科技进步,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以住宅建设的整体技术进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住宅建筑材料、部品的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住宅建筑材料、部品的质量;坚持节约用地、节约能源的方针,鼓励利用清洁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搞好住宅建设的总量控制与结构调整,促进住宅产业快速、稳步、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