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后勤服务部门转制为各类经济实体。学校将后勤服务项目统一归口,全部纳入后勤转制范围,以校内行业为单位成建制从学校行政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
(三)后勤实体实现不同程度的有偿服务。后勤经济实体有能力承担的服务项目,如食堂、修缮、车队、接待、校园卫生、绿化管理、公房管理、物资及设备采购等,交由后勤实体承担。后勤实体在与学校明晰资产所有权,优惠租赁使用的条件下,按市场经济规律为学校提供服务。
(四)加强联合协作,培育教育后勤服务市场。后勤经济服务实体自办又形不成规模效益且社会能够承担的后勤项目,逐步交由社会承担。
学生宿舍的建设与管理尽快实现社会化、公寓化。新建学生宿舍主要采取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方式和物业管理的方式,建设费用通过收取学生住宿费分期偿还,学校对现有学生宿舍进行修缮改造,逐步过渡到物业管理。
学校后勤实体和后勤集团中心要加强科学管理,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发展教育后勤服务市场,壮大自身,使一批善经营懂管理的人才脱颖而出,在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的同时,使后勤员工收益逐步增长。
(五)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后勤实体在改制中保持平稳运行,并通过对现行管理体制、运作机制、用人制度、分配形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调动后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学校负担,克服高校办社会的弊端,使高校集中精力、财力组织教学、科研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增强综合实力,保证高等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的内容及要求
(一)撤消原属学校行政管理体系的后勤系统处、科建制,按其属性和任务重新整合,以“小机关、多(大)实体”的模式,成立后勤管理处(办)和经济实体。后勤管理处(办)代表学校(甲方)与后勤经济实体(乙方)以契约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二)学校原用于后勤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实行规范分离。学校将后勤现有资产清产核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用途,与后勤实体签署协议,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的前提下,以优惠价租赁给后勤实体使用。
(三)高校后勤服务部门转制后,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打破身份界限,优化人员组合,实行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其中,干部岗位实行聘任制,工人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内部采取转岗、待岗、培训、交流等方式,实现人员合理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
原后勤部门的处、科级干部,由学校进行重新调整使用。仍留在后勤实体工作的,原职级不变,按企业干部管理使用,并实行干部有级,实体无级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