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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预算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人员经费的核定:要遵循人员编制计划与经费计划相统一的原则,实行标准化定员定额。编制部门要分类、分部门核定人员编制,将目标编制与实际到位编制分开,根据现有财力,确定实际到位编制。人事部门根据到位编制,相应安排各部门、各单位的用人计划。财政部门根据编制、人事部门核定的各部门、各单位实有在编人数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经费标准供给经费。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的增加,涉及财政供给经费的,由编制、人事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建立编制、人事、财政部门相互制衡的机制。
  公用经费的核定:公务费根据近年来本级此类经费的平均水平制定基本定额标准,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预算;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小型专项经费按照事业发展计划和项目的工作任务、工作量核定,编制到具体项目;会议费编制到每一次会议。
  对建设性专项和事业性专项要取消“基数”,分类排队,每年重新核定,将预算编制到项目。受财力的制约,一些暂未能列入当年预算或未能全部列入当年预算的专项要进入专项资金项目库,编制项目滚动预算。对下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采用规范的转移支付办法,并逐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
  (三)调整预算编制时间,推行标准周期预算
  为了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运作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便于各级人大审查监督本级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对传统的预算编制时间进行调整,实行标准周期预算,将每一个预算周期划分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决算三个阶段,起始于上年3月,终止于次年6月。
  预算编制阶段,时间自上年3月至12月,主要任务是对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绩效评价,结合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测算下一年度预算收支规模,编制下一年度预算。
  预算执行阶段,时间自当年1月至12月,贯穿预算年度的始终,主要任务是组织执行本年度预算,分析执行情况,办理预算调整与变更手续。
  财政决算阶段,时间自次年1月至6月,主要任务是组织编制决算草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坚持“两上两下”,规范预算编制程序
  部门预算编制要经过“两上两下”。1、部门编报预算建议。即由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定额标准和预算编制的要求,从基层预算单位编制、层层汇总本部门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建议,上报财政部门。2、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各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经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力审核平衡,编制预算测算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经批准后向各部门下达预算控制限额。3、部门上报预算草案。部门、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限额,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报财政部门。4、财政部门批复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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