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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关于我市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关于我市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穗办[2000]21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以上单位:
  社区是现代城市的细胞和基础。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是我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推进两个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社区建设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通过全市上下各方面的努力,在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初步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框架,为社区建设和管理打下了基础。为进一步配合我市正在全面实施的“三年一中变”规划,加快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迈进的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其中,东山区为试点区,海珠区的南华西街、越秀区的北京街、东山区的大塘街、荔湾区的华林街、天河区的石牌街和东陂街为试点街。现就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为龙头,以创新社区管理体制为基础,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为中心,以提高社区文化建设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人的素质和社区文明程度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社区为载体,建设环境整洁优美、社会治安良好、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充满蓬勃向上气息的现代化文明社区,为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打好基础。
  二、总体目标
  在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试点区要进一步理顺区、街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关系,组织和指导开展社区建设,探索、总结经验。试点街要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领导核心,居民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组织为基础,社区内的党员为骨干,各种社会团体及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建设新格局,扩大社区党建工作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基本建成配套合理、档次较高的社区基础设施,整洁美化、舒适优雅的社区环境面貌,系统完善、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体系,功能齐备、布局合理的社区卫生体系,灵活沟通、快速反应的社区信息网络,安全、规范、有序的社区治安秩序,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摸索出一条有广州特色的、与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建设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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