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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广州市第二次筹集扶困助学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

  副主任委员:
  姚嘉华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教育基金会副长
  廖志刚 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教育基金会副会长
  刘锦湘 原广州市副市长、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市教育基金会副会长
  叶世雄 中央广州市教育工委书记、广州市教委主任、市教育基金会常务理事
  总指挥:叶世雄(兼)
  筹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及市教委抽调部份干部组成。
  二、筹集活动名称:广州市第二次筹集扶困助学专项资金活动
  三、扶困助学专项资金内容及管理。
  本次筹款活动计划筹款人民币800--1000万元,建立三项专用资金:
  (一)建立广州市特困中、小学生助学专项资金,计划募集人民币800万元,每年投入约400万元资助约5000名家庭人均收入在广州市政府规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广州市属(含十区、二县级市)中小学校学生学习。由市教育基金会按当年广州市物价局规定课本费标准资助高中生(含中专、中技、职业中学)、初中生、小学生学习。获得本项助学金的学生将同时获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批准免缴学、杂费。此专项资金拟在2000年--2001年底期间使用。
  (二)建立广州市学生重病助疗专项资金,计划募集人民币100万元,直接资助广州市属(含十区、二县级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患危重病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治疗。由市教育基金会向获批准助疗的学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为促使学生重病治疗费问题引入社会保险机制,由本专项资金向已购社会健康保险的患危重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另行一次性资助治疗补助费1--2万元。
  (三)建立广州市教师重病助疗专项资金,计划募集人民币100万元,直接资助广州市属(含十区、二县级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患重病并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岗职工,获批准资助的患重病教职工将获得本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治疗补助费1--2万元。
  (四)本次筹款所建立的三项资金由市教育基金会管理,由本会办公室和委托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市教育工会按规定组织交资助工作。
  四、筹款活动时间:2000年10月--2001年1月。
  五、筹款活动主要形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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