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广东气象事业建设
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议案的办理方案报告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广东气象事业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议案》(第0001、0003、0017、0031、0036、0051、0057、0092、0095、0112、0128号),交由省人民政府办理。省人民政府组织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等单位,并邀请省人大农委参加,分别到湛江、茂名、阳江、梅州、河源、韶关等市进行了专题调研,还组织有关人员赴气象事业建设比较先进的上海、北京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提出了办理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我省气象事业建设和防灾减灾服务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地处低纬度,面临海洋,地形复杂,江河水库多,属于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天气多变,气象灾害种类繁多,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寒潮等气象灾害频繁。其中台风、暴雨的暴发频率、强度和影响程度居全国之首,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占全国的近一半。90年代以来,年平均登陆或严重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7个,大范围严重寒害4次。据估计,近年来我省年平均气象灾害损失达180多亿元,占我省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3—4%,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与地区(1—3%)。气象灾害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之一。
在中国气象局和我省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省的气象工作近年来有了较大发展。1991年成立了广州区域气象中心,随后建成了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简称9210工程)和一批较为现代化的骨干工程。目前,我省共有国产早期数字化天气雷达4部,人工气象观测站91个,自动气象站150个,市级中尺度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12个,使我省气象部门在防灾减灾和为经济建设及人民生活等方面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估计,1995年至1999年,气象服务取得的经济效益,平均每年达17.23亿元。
但是,我省的气象事业建设和防灾减灾服务工作仍然比较落后,远远不能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内的上海、北京等一些先进省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气象事业建设滞后
一些地方领导认为,气象部门是国家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军”,因而对气象事业建设缺乏关心和支持,没有把气象工作纳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有灾害才想起气象部门。对气象部门实行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认识不清,对气象事业建设投入少,气象事业发展滞后,不能适应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