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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议案的决议的通知

  (四)农业科技推广经费不足。
  近20年来,全省各级财政大力支持农业科技事业,为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由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以及尚未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和机制,难以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一些地方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资金不足的问题仍比较突出。
  二、加强我省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的主要措施
  根据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针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省政府决定,从2001年起,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起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制和网络,进一步做好动植物良种和技术引进、品种改良、示范、推广工作,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使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左右,力争2010年赶上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的领导。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对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科技水平,增强主要农产品的竞争力,保证加入WTO后我省农业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把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稳定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为确保议案的顺利实施,由各级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同志负责组织协调,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方针、政策,依法行政,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切实抓好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
  (二)加强动植物良种和技术引进、品种改良、示范、推广工作的规划和管理。
  1.引进和改良的原则。动植物良种和技术的引进、品种改良、示范、推广工作,必须遵循“重要性、先进性、实用性”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科学规划,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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