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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持股工作指导意见

  分红权只享有收益分配权、不享有所有权。高新技术企业和成长性较强的企业可从国有资产增值部分当中拿出一部分以分红权形式奖励给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业务骨干。
  由产权单位或股东(大)会根据企业的规模、成长性、资产质量和效益水平确定企业的经营目标及奖励标准。经营管理者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目标,按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
  2.股权与分红权管理
  产权单位或股东(大)会每年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并核定、计算经营管理者当年应得的奖励股权或分红权,逐年累积;未完成经营目标的,相应扣减其往年累积的奖励股权或分红权,没有累积的,从经营管理者的本年收入中抵扣。
  经营管理者获得的奖励股权或分红权,次年度即可参加分红。经营管理者离职,经审计确认无弄虚作假行为后,所获得的股权方可在工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允许继承和转让;所获得的分红权可终生享有,但不得继承和转让;但任期未满自动离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授予股份期权
  授予股份期权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与经营管理者签定合同,承诺经营管理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即股份期权的有效期)按固定的价格(即行权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企业股份。
  1.授予方式
  企业董事会负责制定股份期权授予计划,股份期权授予计划应提出经营目标、考核办法、股份期权授予总量、授予人的范围、行权价格、行权期、有效期以及股票的处置办法等。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董事会根据股份期权授予计划,与被授予人分别签订合同,规定被授予人的责任、股份期权授予数量、有效期、行权价格以及行权安排等。
  2.股份期权的数量及有效期
  对于上市公司,授予经营管理者的股份期权总量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原有总股本的5%和流通股的10%。
  股份期权的有效期从股份期权授予日起开始计算,原则上不超过8年。股份期权被授予人过期没有行权,则自动失效。
  3.行权价格及行权安排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按照股份期权授予日前该股票的30日均价确定,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有一定幅度的浮动,不受市价影响;其他股份公司按照股份期权日前该股份代表的净资产额确定。
  从股份期权授予日开始,全部股份期权在五年内分四批行权,每批最高25%。完成行权后,股份期权被授予人即拥有相应数量的股票,并依法享有股东权益。
  4.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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