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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换发营业执照企业名单[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深圳市电梯销售安装维修保养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1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2月13日 实施日期:2008年2月13日)废止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2001年2月16日 深工商公告〔2001〕3号)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放进出口企业登记管理业务的通知》(粤工商企字〔2001〕3号)精神,各市、县工商局从2001年1月1日起正式行使对所管辖地区内的进出口企业的登记管理权。除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在广州市区范围的省属进出口企业外,凡原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住所在深圳市的进出口企业,均须于2001年3月30日前到我局注册分局(地址:福田区竹子林益华大厦首层)办理换发营业执照手续。

  附件:        
  换发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1、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爱地国际贸易公司
  3、深圳市宏宝贸易有限公司
  4、深圳市农业发展公司
  5、中信深圳公司
  6、中土畜深圳进出口公司
  7、广东省信息技术深圳进出口公司
  8、深圳陶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9、深圳艺华联合工贸公司
  10、深圳经济特区食品贸易(集团)公司
  11、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深圳公司
  12、招商(蛇口)进出口贸易公司
  13、深圳石油技术开发进出口公司
  14、广东省畜牧发展深圳公司
  15、深圳经济特区实验外贸公司
  16、广东省宝安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17、深圳国际贸易中心
  18、深圳粤宝电子工业总公司
  19、广东省冶金深圳进出口公司
  20、广东省机械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
  21、深圳市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
  22、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
  23、粤深轻工贸易公司
  24、广东省五金矿产蛇口联合进出口公司
  25、深圳宇达进出口公司
  26、中国南光深圳公司
  27、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深圳公司
  28、中国机械进出口深圳公司
  29、广东省深圳邮电通讯技术进出口公司
  30、深圳南商贸易公司
  31、广东省海外经济贸易深圳公司
  32、深业(深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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