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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有权力的地方必须要有监督,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手段。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民主党派的监督,要欢迎群众监督,支持配合舆论监督。特别要重视加大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力度,要把层级监督同其他机关的监督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充分发挥已有制度的功效,也要不断研究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新办法。
  (一)各级政府要依托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把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其所属各部门的日常性层级监督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正错误的重要监督制度的作用。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知》(国发〔1999〕10号)要求,全面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审查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坚持予以撤销,对不适当的要坚决予以变更。要积极依法参予行政诉讼,坚持有错必纠,决不遮丑护短。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备案审查有关规定处理好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还要抓住执法中的难点、热点和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重点是县乡两级。要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采取对策,特别是对重大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执法大案要案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分清是非,作出处理,公布于众。
  (二)加强研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机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实行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和评议考核制。开展评议考核,着急要抓好落实,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年度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尽快建立和启动行政执法错案纠正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国家行政赔偿制度。切实关心群众对行政执法问题的来信来访,为群众投诉举报疏通渠道,提供方便。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要认真调查取证,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六、适应形势,注重落实,切实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内容涉及面广,其工作目标就是要使政府工作法制化、制度化。依法行政是政府法制工作的核心内容和政府法制建设的基本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肩负着协助政府领导进行总体规划、组织落实、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等一系列繁重而艰巨的任务,责任重大。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权衡目前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现状与所承担任务的适应性,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努力配备、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规格、人员配备要与所承担的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政府法制宣传等任务相适应。要切实解决好业务经费、交通工具、后勤服务等基础保障问题。政府和政府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切实肩负起历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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