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内容完整。凡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和代收代缴款项,各项资产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和分解到户的税、费及“两工”使用情况,都要真实.准确.具体地公布,使用了要通俗易懂。
(二)公开时间及时。财务计划、“两工”使用要当月公布,各项收支要每季度或半年公布一次,各项税费、集资在收缴前公布,重大的项目或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单独逐项逐笔公开。
(三)公开方式固定。以建立“公开栏”为主,会议、广播、卡片为辅,一组(社)一块,一村2-3块,建于群众便于阅览的地方。
(四)公开程序严格。所有公开内容,要经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对有疑异的问题,要报请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进行审计,逐步使财务公开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先审计后公开,确保公开的内容真实可靠。
(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和村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核查清楚,妥善处理,并向群众公布结果;一时还难以处理的,要向群众做出解释,做到有问必答、有错必纠。把群众明白不明白、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财务公开工作的一项指标,使群众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六)民主监督措施得到落实。一是要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把村民中文化基础较好、关心集体、办事公道、原则性强的人推选到民主理财小组中来;二是要赋予民主理财小组应有的权力,保障民主理财小组开展理财活动;三是民主理财小组除积极参与本村财务管理活动外,要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把集体财务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使群众监督和民主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工作步骤
第一步,全面启动。继续扩大公开面,重点做好边缘、落后地区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促其尽快公开。各地、县要按照规范化要求,至少建立一个示范点,带动此项工作全面开展。争取在今年底以前全省所有的村都实行公开,公开面达到100%;
第二步,逐步完善。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建设和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工作水平,使大部分村的公开质量符合规范化要求:
第三步,规范达标。开展检查验收活动,重点做好拾遗补缺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争取在2002年底前使全省所有的村都能规范公开,财务公开规范化率达到100%。
六、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