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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打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方针,对假冒伪劣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要加强对重点商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服务企业、引导消费;二要整顿市场循序规范市场行为,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不符俣要求的,不得进入市场;三要加强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大对甘肃名牌和陇货精品的保护力度。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应主动参与和协助行政执法机关,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四要在打假联合行动中,注意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五要推动企业建立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自律机制,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清柜台”和创建“购物放心店”、“放心街”、“放心市场”等活动;六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执法犯法现象。这次打假联合行动的目标是:通过打假联合行动,使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商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假冒伪劣商品横行的严重局面基本得到有效整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大案要案得到彻底查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人民群众对打假联合行动的成果表示满意。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强对打假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打假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主管副省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法制办、省烟草专卖局、兰州海关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并邀请省委宣传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武警甘肃总队负责同志参加。负责全省打假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打假联合行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要组成相应机构负责打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切实解决打击联合行动所必需的经费和必要的执法装备,确保打假联合行动顺利进行。
  (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对查处“三重一大”的情况和查处的制假售假窝点、集散地以及地方或部门保护的典型,要公开曝光,特别要揭露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分子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的幕后支持者,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打假舆论氛围。
  (三)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办法。省财政厅要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修订完善打假举报人员和办案执法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落实奖励经费,重奖举报人和打假有功人员,以鼓励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参与打假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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