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经营管理者持股激励和风险金抵押制度。上市股份公司试行股票期权制度。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要按不低于兑现的效益年薪的50%购买本公司股票,由同级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委托证券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总金额,从二级市场购买该公司的股票,并由证券管理机构进行托管。经营者任期届满前,股票不得上市流通,并不得转让,股权的表决权由该企业国有股代表代行,持股人享有股票分红、增配股的权利,股票红利当年支付给经营者。经营者任期届满,经离任审计确认,经营者的历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属实的,工资改革领导小组指令委托的证券管理机构将托管的股票归还给经营者;经营者的历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不实的,有关考核部门应对其重新考核,并按实绩相应核减经营者已得股票及其红利。
非上市公司采取股份期权制度或风险金抵押制度。实行股份期权制度的股份制公司,要将不低于经营者效益年薪的50%部分购买本企业期股,股份从企业国有股中解决,购入价格按每股净资产价值确定。实行期股制度的有限责任公司,在将企业资产进行股份化评估后,按上述办法,用效益年薪购买国家股,并由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委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托管。经营者在任期间,期股管理同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一样管理。离任时,经审计,历年经营业绩属实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托管的股份归还给经营者,并由经营者与企业协商,依据每股净资产价值,或由企业回购作为国有股,或以其他方式出售,或由经营者继续持有;经营业绩不实的,按重新考核的结果,相应扣减经营者期股数额与其红利。
未实行股份期权制度的非上市企业,要建立风险金抵押制度。要将经营者不低于兑现效益年薪的50%以上部分用于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存入企业经营者年薪专户,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专户储存,利息续存。经营者缴纳的风险抵押金,在经营者任期届满,经离任审计确认,经营者的历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属实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一次性返还给经营者;考核结果不实的,有关考核部门应对其重新考核,并按实绩相应扣减风险抵押金。
3、加强考核管理,确保奖惩兑现。经营管理者年薪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将对企业年度审计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离任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经营业绩、兑现年薪的依据。其中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以合并报表为依据。经营业绩审计,由工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也可以由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的经营管理者,要严格按试点方案兑现其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经营管理者,要严格按照试点方案对其效益年薪和基本年薪进行相应扣减。对其中不缴或欠缴税金、社会保险费和职工工资水平下降,甚至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不能发放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效益年薪和其他奖励。情节严重的,要扣减其基本年薪。对违反规定,在年薪之外领取其他项目的工资性收入和弄虚作假的经营管理者,除收回多领取的年薪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外,还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视损失程度,给予处罚,损失严重的,除扣除所存风险基金及所持股权外,还要进行行政处分,直至撤职。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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