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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供销社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社改革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大力调整经营结构,巩固主业,拓展新业。一是加大棉花、农资流通体制改革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要求,积极探索新的经营形式和方式,巩固、发展棉花、农资两大主业经营。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日用工业品的销售,满足农民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三是抓住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积极开拓发展新的经营领域和新的经营业态。大力拓展新商品、新市场、新产业,拓展对外贸易,积极参与和发展农业科技产业、旅游业和农村市场综合服务业。
  (三)大力调整资产结构,加强存量资产开发。要发挥供销社存量资产多的优势,采取职工自筹资金、招商引资、联合开发、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盘活存量资产,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效。
  三、以产权制度为突破口,加大供销社改革力度
  (一)加大市、县联社改革力度,切实转变联社职能
  供销社市、县联合社要精减机构,精减人员,转变职能,提高效益,搞好服务。市、县联社作为联合经济组织,既要加强对成员社的指导、服务,同时作为本级社社有资产的所有者代表,又要行使好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但不干涉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有条件的联社可以成立社有资产营运机构,加大资本运营力度。
  (二)加大社属企业改革力度,切实搞活社属企业
  一是发展壮大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对农资、棉花以及其它有效益、有实力、有优势的大中型企业和社办工业企业,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采取职工入股、社会募股、企业法人参股和资产重组、合并、剥离等办法进行企业改制,组建由联社控股的大型股份制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职工多持股、经营者持大股,因企制宜地合理确定法人股和个人股股份设置比例,使企业职工转变身份,成为企业股东,增强企业职工自主经营意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二是放开搞活中小型企业。对大多数中小型企业,采取租赁、承包、重组、出售、置换、托管等多种办法放开搞活;也可实行个人业主制、合伙制、股份合作制。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鼓励将部分中小型企业产权租卖给职工,也可以将部分产权收益让渡给职工。
  三是依法破产一批名存实亡的企业。对于严重资不抵债、名存实亡的企业,要坚决停办歇业,有条件的依法实施破产。对歇业企业中有发展前途的业务、良性资产,或经营较好、资产较优的二级公司,可以进行分拆、剥离,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以优势业务盘活有效资产,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加快基层社改革步伐,增强为农民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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