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

  第五,坚持以城乡一体化为方向。按照“三大战略一起抓”的要求,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城镇和工业小区集中连片开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
  第六,坚持以扩大开放为动力。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招商引资,横向联合,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提高经济的外向度和竞争力。
  第七,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根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县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实现资源、人口、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八,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
  三、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5)建立和完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在进一步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转让、转包、互换、反租、入股等有利于放活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形式,促使土地向优势资本、高新技术、优势产业和优质产品集中。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兴办家庭农场。鼓励民营企业家、城镇下岗职工及失业人员、机关分流人员和科技人员采取各种方式到农村从事经营开发,对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有关部门应给予一年免收、二年内减半征收有关承包经营税费;凡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的各种手续,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6)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支持体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各种要素市场,加快推动生产要素的流动重组,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测监督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加速农业科技进步,设立农业技术创新基金和风险基金,重点开发和推广优质高产高效技术、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对重大技术项目,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给予重点开发扶持。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形式的农业服务实体,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信息、物资、运销等全方位服务。加强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发展技术先进、无污染或少污染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各种自然资源。
  (7)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坚决执行按保护价收购粮食的政策,进一步拓宽粮食收购渠道。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品种,允许和鼓励经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用粮企业和粮食经营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列入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品种,也要拓宽收购渠道。除了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敞开征购外,允许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条件审核批准的用粮企业和粮食经营企业,遵照国家收购政策要求,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农村集贸市场要常年开放,农民到市场出售自产粮食不受数量、品种的限制。撤销各级粮食稽查队,保护合法经营的市场秩序。粮食保护价水平由省政府按确保农民略有盈利的原则年初确定公布。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工商、公安、交通、税务等部门共同建立蔬菜、生猪等大宗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不允许乱设卡、乱收费。支持有关县(市)办好农民流通协会试点,提高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的组织化程度。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