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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工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2、把发展中药材种植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经济林建设、科技扶贫开发等工作,逐步建立技术规范化、生产规模化的优质无公害中药材生产基地。以制药企业为主体与农民联合发展优质无公害中药材生产,提高中药材的品质与产量,为中医临床和发展中药产业提供优质原料。
  3、利用生物技术和基因重组加强道地药材品种的选育与改良。加强对优质中药材质量标准、病虫害生物防治、农药残留污染、重金属含量超标等问题的研究,建立规范化的栽培技术体系。
  4、规范中药材的加工炮制,稳定中药材质量。对省内现有饮片加工企业进行整顿,指导中药材加工企业采用先进的饮片加工技术和设备,发展优质饮片和新型饮片,提高中药材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
  四、实现中药现代化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由张涛副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召集省科技厅、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经贸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中医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参加,研究解决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协调计划执行各方面的关系,研究制定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战略、重要政策,审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决定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由省科技厅牵头,组织草拟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计划、重要政策,对省长办公会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
  (二)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方向、功能定位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在产业结构调整、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科教事业发展等方面为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药产业发展规划。要将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我省经济的支柱产业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中药制药企业和中药材生产的发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海外投资者来豫投资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进一步落实“抓大放小”政策,利用产业结构调整的机会,鼓励中药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和联合,加快企业优化组合,促进中药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四)拓展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避各种途径,为中药走向世界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结合我国传统中药的优势,加快实现中药现代化的步伐。
  (五)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现代中药产业的技术创新机制。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状况,采取多学科并举、官产学研结合、国内外合作、跨部门联合,建立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集团,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以经济利益为纽带,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政府规划、引导、扶持的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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