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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工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
 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工程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000年八月二十一日 豫政办〔2000〕94号)


  省科技厅《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工程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工程计划实施方案

  一、发展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目的与意义
  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工程计划,是贯彻落实全国技术创新大会精神,适应医药产品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振兴我省中医药事业的科技产业发展计划。
  发展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旨在充分发挥我省丰富的中医药资源优势、科技优势和中药产业发展基础,在继承中医药传统理论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运用现代科学的理论和手段,按照国际认可的标准规范研究开发现代中药,提高我省传统中药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医药产品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使资源优势转化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河南经济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我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工程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的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集科工贸、官产学研为一体,借鉴国际通行的医药标准和规范,开发中药资源和中药新药,逐步形成研究、开发、种植、加工、生产、销售一条龙的现代中药产业体系,加快中药现代化发展进程,促进河南经济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坚持以下4项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中药研究开发、药材生产、中药制药及市场与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二)技术创新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新产品开发为中心,加强中药新药及制药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中药产业。
  (三)优势集成原则。充分利用我省研究、开发、生产、营销的现有条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我省中药资源、科技、人才、企业的优势,搞好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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