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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九)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从今年起,本市将信息基础设施和重大政务信息化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同时设立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统筹用于重大电子政务工程。网络等基础建设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研究开发费用列入科技投入预算。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要随着国民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各区县政府、各部门也要相应做出安排。要改变财政资金投入分散化的状况,建立合理、顺畅的投资机制和渠道。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的具体意见由市财政局、市计委会同市信息办研究提出,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也要广开渠道,多方筹集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资金,积极探索社会化的投资补偿机制。
  (十)加强信息化立法、执法工作。“十五”期间,要针对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内容,加强信息化立法、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等项工作,逐步建立起信息化法制体系,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政务与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同时尽快出台涉及信息安全管理、信息资源管理等信息化建设急需的法规和管理办法,以保障信息化事业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立信息化行政执法队伍,制定培训制度和执法程序。
  三、切实加强领导,狠抓督查落实
  电子政务工程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一把手”工程。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制订本市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市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应用工作。市信息办既是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又是负责本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全市各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有业务指导的职责。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并要落实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便按统一的规划加大本地区和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力度。各区县、各部门要在今年2月底以前,将组织机构及人员名单报市信息办。
  实现政务信息化的目标,必须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真抓实干。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信息办制定今明两年本市实施电子政务工程的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列出进度表,下达给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用总体统筹分工负责的方式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同时还要及时检查监督。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将政务信息化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组织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实施电子政务工程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职责,落实资金,审定工程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市政府已决定将政务信息化工作列入今年的折子工程,由市政府办公厅进行督查考核。市政府纠风办要会同市信息办就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办公进行检查,对按期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要给予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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