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建设政务信息化的目标和要求,在建设和完善市政府办公厅内部办公业务网的基础上,依托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建设以市政府办公厅为枢纽的全市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实现网上传输文件、查询信息。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2.到2001年底,18个区县要按照统一规划,建成本区域的信息网络系统,并与首都公用信息平台以高速宽带网络连接。区县各部门不再单独建设与上级业务部门的纵向网络系统,其信息交换均通过区域公用信息平台和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实现。
3.到2001年底,市政府综合部门的内部信息系统完成与首都公用信息平台的高速宽带连接,实现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到2002年底,全面实现各区县、各部门的宽带联网。
4.到2002年底,首都公用信息平台与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图书馆、档案馆等重要信息源实现互联互通,为本市政务系统信息资源库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
5.加快无线宽带网和接入网的规划和建设。市信息办要加强对无线频率资源的规划和管理,尽快制定无线网的建设标准和安全标准。2001年将在部分地区进行无线网连通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发挥无线网在首都公用信息平台的作用。
6.统一规划、管理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设连接首都公用信息平台的通信管孔和光纤网络。此项工作由市信息办、市规划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加快建设一批重点信息化应用项目,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
1.继续建设和完善“首都之窗”。要现有基础上,“首都之窗”要进一步突出政务功能,真正成为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的窗口。在“首都之窗”设立网站网页的单位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容建设,做好信息和版面的更新工作,凡是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对上网的信息和版面要加强管理,并进行有效地监督检查。对公布信息及时准确、为民服务工作开展得好、受到群众欢迎的上网单位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上网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要督促其改正,必要时,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2.积极推进网上办公。有行政审批权的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网上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多地实现网上申报、登记、审批等行政管理工作。今年,要选择10个左右的部门作为第二批网上审批试点。这些部门要将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条件、标准、程序、时限等内容全部上网公开,并在网上开展有关的行政审批工作(包括注册、登记、核查、认证、年检和备案等)。其他部门也要创造条件各级争取行政审批项目上网进行。到2002年底,市政府所有部门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现网上审批。对于率先实现上网审批的部门,市政府将在信息化建设资金外给予一定支持。市政府办公厅要会同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办及有关部门于2001年2月底以前,研究提出具体方案,并报市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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