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苗木基地建设工程。重点扩建和新建30个面积超过500亩的规模苗圃基地,加大引种繁育抗性强、耐干旱、治沙效果好的优质乔、灌植物,为防沙治沙提供充足的良种苗木。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政策。一是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对于山区2.7万公顷(40万亩)山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本市山区实际,采取相应措施,允许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草则草;对于平原地区10.9万公顷(164万亩)潜在沙化土地,允许退耕还林(果),种植牧草,发展绿色产业。二是实行退牧还林,解决好林牧矛盾。本市山区要全面禁止放牧,采取舍饲圈养。三是退薪还林,恢复植被。通过发展薪炭林和以煤代柴解决山区农民的生活燃料问题。四是退场还林,增加植被。对重点风沙危害地区的采沙场,停止一切采沙活动,及时进行绿化造林。
(二)加大投入。本市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以生态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为主,应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市和区(县)都要把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的投资,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应根据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具体工程项目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资金投入政策,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主要用于绿化苗木补助和部分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等费用,不足资金区县和乡镇、村及承包经营者自筹解决。
(三)搞活机制。在本市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中,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积极推行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和其它农民合作形式,发展果树经济林、苗圃、速生丰产林等绿色产业,使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社会各界以认建、认养、认管等多种形式参与本市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赠款和贷款。通过多种形式,逐步建立本市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的多元化投资保障机制,加快首都的生态环境建设。
(四)科技支持。充分利用首都的科技人才优势,聘请有关专家担任本市防沙治沙技术顾问,加大科学决策、科技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和人才培养的力度;按照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规划设计,选用抗旱植物材料,推广实用技术,搞好防沙治沙技术培训,优化基础设施配置,多树种、多层次防沙压沙;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本市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的水平。
(五)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必须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进行严格管理。实行按规划立项,按项目搞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按工程项目安排资金,按效益考核的工程建设制度;积极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制,建立资金使用报帐制、设计审批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主要工程项目必须实行设计、施工招标制,采取合同制管理。首都绿化办(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防沙治沙生态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计划、管理办法、技术规程和验收办法。重点工程项目竣工后,要委托有资质等级的单位逐项、逐块进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