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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电力公司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细则

  (3)坚持服务质量追踪检查制度。各供电企业按月、季、年统计追踪检查结果,报省公司优质服务年活动办公室。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讲文明,讲礼貌,推行文明用语。
  (1)认真实施《甘肃省电力公司行风建设三年规划》,并着手制定“十五”行风建设规划,继续开展供电规范化服务活动,已达标的示范窗口,要巩固成绩,不断提高;未达标的供电窗口务必按期达标。
  (2)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文明礼貌,在营业窗口继续推行50句文明用语和普通话。对发生与客户在窗口争吵的事要严肃处理。
  3.聘请国家公务员,社会知名人士,客户代表担任社会用电服务质量监督员,对公司系统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进行监督。公司和公司系统各单位定期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1)省电力公司及各供电企业按管理层次分别聘请政府公务员、社会知名人士、客户代表担任社会用电监督员,对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和供电服务进行监督。
  (2)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3)各供电企业领导要坚持定期站柜台及走访客户和政府机关的好做法,直接听取客户和政府意见。
  (4)各窗口要设立用户意见簿,对客户意见要认真分析、及时处理。
  4.向社会公布供电服务投诉和举报电话。投诉电话应在5天内答复,举报电话应在10天内答复。
  (1)各供电企业向社会公布800免费投诉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对供电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投诉和举报。
  (2)省公司及各供电企业都要有专(兼)职人员受理客户的电话投诉或举报,并遵守投诉或举报有关纪律,做好投诉或举报记录。
  (3)省公司及各供电企业领导要认真对待客户的投诉或举报工作。投诉电话应在5天内答复,举报电话应在10天内答复。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省公司及基层各供电单位都要成立“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纪检监察、生产、调度、营销、农电等部门参加,统一部署,加强协调。
  2.切实加强和各种新闻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加强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1)利用《甘肃电力报》、甘肃电力有线电视台进行电力法规宣传,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规事件、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窃电行为予以曝光。
  (2)利用各种媒体报道甘肃电力系统“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加强社会公众和舆论的监督。
  3.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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