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电力公司开展
“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细则
(2000年2月23日)
为了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法规范电力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国家电力公司决定,2001年在全公司系统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
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开展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的决定》,是进一步推进省公司的改革发展,落实“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提高电力系统整体素质,树立电力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为了把《决定》落到实处,省电力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电网调度信息公开制度
1.坚持电网调度“公平、公正、公开(三公)”,维护并网发电厂和电力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1)同类型火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接近。
(2)根据各供电企业预计的次日96点用电计划,预计次日全网用电计划。
(3)依据刘家峡水电厂出库流量,按照梯级经济调度及电网调频需要的原则,安排次日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大峡及碧口水电厂的计划发电曲线。
(4)根据各火电企业上报的次日可调出力及电网的安全稳定约束条件、年月度发电计划,由火电平衡全网的用电。
(5)火电机组需要参与调峰时,一般按经济调度和资源优化配置原则调整。
(6)水电受水位、水情等因素限制而需火电计划做相应调整时,在保证电网安全约束前提下,按经济调度和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增减出力。
2.每月15日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电网调度信息。
3.开设“三公”调度信息网页,发布电网调度信息,提高调度信息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1)发布方式:在甘肃省电力公司信息网站上发布。
(2)发布信息内容:
①电网结构情况;
②电网安全运行约束条件;
③并网运行机组的技术性能,包括:额定容量、最大出力、最小出力、进相运行情况;
④按类型分别发布发电企业实际上网电量、计划完成情况和发电利用小时数,并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说明;
⑤省际间电量交换情况;
⑥次月发电企业上网电量计划,来水预测,发电企业机炉检修情况;
⑦全网实际用电量及用电增长情况,次月用电量预测。
二、规范供电企业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