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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部分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告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
 部分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告
 (2001年2月12日)


  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的通知》(信部联清(2000)1255号)精神,经省人民政论批准,决定对我省现行部分电信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降低国内、港澳台地区和国际电话资费,改革计费单元
  国内长途电话资费标准由现行的每分钟0.60元、0.80元和1.00元三级计费统一调整为一级计费,将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钟,资费标准为每6秒钟0.07元。
  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计费单元由1分钟缩短为6秒钟,国际电话不再区分被叫地点,统一调整为每6秒钟0.80元、港澳台电话统一调整为每6秒钟0.20元。
  上述资费调整后,国内、国际及港澳台电话继续实行分时段优惠,具体优惠时段、优惠幅度及优惠范围由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报经信息产业部批准后统一安排执行。
  二、降低出租电路资费
  (一)大幅度降低国内出租电路资费,简化计费档次
  将国内出租电路的本地网营业区内、营业区间、省内、省际800公里(及以内)和省际800公里以上5档资费合并为本地网营业区内、营业区间、长途3档资费,同时大幅度降低国内出租电路资费标准。
  帧中继业务资费执行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报信息产业部批准后的标准。
  (二)降低国际及港澳台出租电路资费
  国际及港澳台出租电路资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平均下调72.8%
  三、调整固定本地电话资费结构,改革计费单元
  (一)改革固定本地电话基本月租费的计费办法
  固定本地电话的基本月租费不再按交换机容量(本地网营业区内的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划分级次,统一归并为住宅电话省会城市每月部20元、市州县每月部18元、农村每月部15元,办公电话全省统一为每月部30元。其中小交换机用户及专网用户内的办公电话月租费不得高于25元。市内用户中断线也不再划分级次及区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中继线,基本月租费统一调整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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