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加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的决议
(2000年11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前我省水资源日趋匮乏,已成为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为加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要切实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和发展节水、旱作农业的紧迫感。我省是个农业大省,农业是社会用水大户。由于多年干旱缺水,农业灌溉方式落后,农业用水无序无度,利用效率低,浪费严重,加之大量超采地下水,水环境日益恶化,造成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业传统种植和灌溉方式,加快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推广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技术,充分发挥现有水资源的最大效益,已成为促进农业增产增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一项紧迫的战略任务。必须实行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开发保护并行的方针,下大力解决好水的问题。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增强水资源危机意识,充分认识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的重要性、紧迫性,转变用水观念,把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变成农村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坚持把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放在重要位置,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摆到政府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涵养、开源与节流并举,发展节水灌溉与旱作农业并重,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节水和旱作农业发展。要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严格控制兴办高耗水农业项目,凡新上高耗水农业项目,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农业灌溉用水,逐步实行定额、有偿使用制度,通过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节水的水价形成机制。水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以发展节水灌溉为重点,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水资源比较紧缺的地方,以发展旱作农业为主,加强旱作基本农田建设,推广抗旱优良品种和旱作农业技术。对不同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要进行科学指导,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凡凿井从地下取水的,应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要抓住雨季有利时机充分拦蓄天然降水,优先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科学使用微咸水和治理达标的污水,积极推进人工增雨和集水工程建设,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要坚持与调整种植业结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攻坚相结合,不断增强农业整体素质,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