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大省的决定
(1994年3月28日)
为了加快全省旅游业的发展步伐,到二000年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大省,使旅游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和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把我省建成旅游大省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发展旅游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多次提出:“旅游业要突出地搞,加快地搞”,“旅游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十多年来,我省旅游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保持了比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与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全国旅游业的发展形势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潜力很大,加快开发是大有可为的。
旅游业是一项新兴的经济产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和非贸易创汇的支柱,也是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窗口和桥梁。大力发展旅游业对于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带动相关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加非贸易外汇收入和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步伐正明显加快,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旅游发展面临着更好的机遇。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步伐。要把旅游业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产业来办,坚持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使之真正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根据国家旅游发展战略和全省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实施方案,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原则和国内海外“两手抓”的方针,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多方联动,适度超前,滚动发展,力争通过五至七年的努力,使我省初步形成比较发达和完善配套的旅游综合产业体系,到二000年实现年接待入境旅游者六十至八十万人次,旅游创汇二点五亿至三亿美元,接待国内游客四千万至四千五百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二十亿至二十四亿元,把湖南建成旅游大省。
二、运用市场机制,搞活经营政策,发动全社会办旅游
旅游业是内涵极为丰富、涉及面十分广阔的综合型经济产业。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继续实行国家、地方、部门一起上,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内资、外资一起上。不论何种所有制形式,何种经济成份,只要具备一定条件,有经营能力,经旅游、工商部门审批,都可兴办旅游经济实体和经营旅游业务。要努力提高旅游行业素质,增强旅游业的外向度,大力招商引资,创办更多旅游“三资”企业。要进一步放宽政策,搞活旅游经营,除国家明确规定限制经营的业务外,各种经济成份的旅游企业,都可参与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以及旅游运输、旅游接待服务与旅游娱乐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比照发展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积极扶植旅游企业的发展,对其中创汇的旅游企业,要视同外贸创汇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