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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警衔晋升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警衔晋升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1996)第398号 京财综
 (1996)1930号 1996年11月6日)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警衔晋升培训收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委托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对全市公安系统一级警司晋升三级警督进行培训和晋升资格考试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为:学费每人每期(250课时)不超过265元;考务费每人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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