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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1996年市属国有商业企业有关工效挂钩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失效]

  4.第18行、第20行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
  工资总额基数×20%×工资浮动比例1+工资总额基数
        ×视同后实现利税毛增加额(第16行)-20%
        ×挂钩效益基数

             工资总额 工资浮动
        -20%×    ×
按实现利用计算      基  数 比例1         工资浮动比例2
       =---------------------×   (或
的应提新增工资 挂钩效益 工资总额 工资浮动 (或工资浮  工资浮动比例1)
            +    ×      动比例1)
        基  数 基  数 比例2

  (注:1.工资浮动比例1对应经济效益增长小于等于20%的部分;工资浮动比例2对应经济效益增长大于20%的部分;
  2.当式中视同后实现利税毛增加额≤20%×挂钩效益基数+20%×工资总额基数×工资浮动比例1时,以括号中工资浮动比例1替换与之对应的工资浮动比例2)。
  举例:
  例1:某企业1996年挂钩效益基数1000万元,工资总额500万元,1996年实现利税实际完成毛额1300万元(未扣除累计工资增长基金,即第3行数),视同因素数额为0,则1996年应提新增工资是多少?
  解:①因挂钩效益基数1000万元高于工资总额基数500万元,故该企业为正挂企业,所以企业适用《工效挂钩浮动比例分档计算确定表》正挂企业效益增幅栏中的对应浮动比例;
  ②又因1996年视同后实现利税毛增加额(即第16行数)为13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故根据公式1注2判断后计算过程如下:

  应提新增            300-20%×1000-20%×500×0.99
      =500×20%×0.99+500×----------------×0.8
  工  资                1000+500×0.8
           300-200-99         1
      =99+500×-----×0.8=99+400×--=99.28(万元)
             1400         1400
  
  答:1996年应提新增工资99.28万元。
  例2:某企业1996年挂钩效益基数1000万元,工资总额500万元,1996年实现利税实际完成毛额1100万元(未扣除累计工资增长基金,即第3行数),视同因素数额为0,则1996年应提新增工资是多少?
  解:①因挂钩效益基数1000万元高于工资总额基数500万元,故该企业为正挂企业,所以企业适用《工效挂钩浮动比例分档计算确定表》正挂企业效益增幅栏中的对应浮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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