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1996)第266号
京财综(1996)974号 1996年7月18日)
市司法局:
你局“关于批准收取1996年律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用的申请”(京司函〔1996〕3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对本市律师进行资格考试时,收取考试报名费6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