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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废旧金属外运手续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废旧金属外运手续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1996)第249号
京财综(1996)904号 1996年6月28日)
市供销合作总社:
你社“关于调整废旧金属外运手续费标准意见的函”〔〔96〕供销(业)字1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社办理外运废旧金属手续费调整为每吨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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