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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废旧金属外运手续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废旧金属外运手续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1996)第249号
 京财综(1996)904号 1996年6月28日)


市供销合作总社:
  你社“关于调整废旧金属外运手续费标准意见的函”〔〔96〕供销(业)字1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社办理外运废旧金属手续费调整为每吨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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