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建设,主要是扫尾和巩固。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网点的设置一定要考虑到既有合理的服务半径,又要使卫生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不再搞大规模的扩建或迁建,以填补网点为主。
(四)“九五”期间,全市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工作的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建设项目包括8所卫生防疫站、13所妇幼保健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总的建设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要使这项工作在认真总结“八五”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具体措施是:
1.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的原则。
农村卫生工作对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促进我市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只有解决好农民的医疗卫生保健问题,“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和小康目标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区、县、乡各级政府要继续把加强农村卫生事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加强各级“三项建设”领导小组,对有人员变动的要及时补充调整,建立例会制度,及时协调“三项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保证对“三项建设”的继续投入。
多方集资拓宽“三项建设”资金来源的渠道,以县乡为主,国家和市里给予适当补助。市里投资由市计委、财政局、卫生局共同筹措,其中市计委在补助区县切块资金中每年安排700万元用于基本建设;市财政局每年安排的设备补助经费不低于“八五”期间每年安排的水平、市卫生局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补助设备配套。这些资金在每年的计划中安排落实,并争取有所增加,用于卫生防疫站与妇幼保健院建设、乡镇卫生院的扫尾、设备配套和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另外,有关部门再筹措部分资金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同时,区县各有关部门也要投入相应的配套资金,用于建设及设备购置,确保房屋改造和设备配置同步进行。
建设项目和市补助资金的安排,根据各区县前期准备工作和资金的落实情况确定。补助的原则仍然向边远山区倾斜。
3.严格投资管理,保证各项资金按时到位。
必须坚持“三项配套”的原则,市里每年列入的投资要给予保证,县乡配套投资要及时到位,资金来源暂时有困难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经验收合格的及时配备、补充各项医疗设备,保证完成一个、配套一个。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4.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软件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
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尚。要把加强管理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要克服重建轻管的倾向,针对当前存在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门诊和病房管理、房屋和设备维修保养、院容院貌管理以及奖惩考核等项制度,力争全市卫生院50%以上达到一级甲等的标准。
树立“大卫生”观念,全方位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本区、县卫生防疫体系,各部门都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北京市防治传染病地方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工作职责》做好本部门的防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