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
印发《北京市“九五”期间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规划》的通知
(京卫基字(1996)33号 京财社(1996)
959号 1996年7月15日)
各区县计委、财政局、卫生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九五”期间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九五”期间,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工作的任务仍然很重,总的建设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而且工作的重点将由乡镇卫生院转向妇幼保健院和卫生防疫站,资金来源也由市、县(区)、乡(镇)三级变成市、县(区)两级,建设项目的功能、设计和施工都较为复杂,增加了这项工作的难度。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区县领导汇报,要明确责任,安排好本区县建设项目的资金,使每年的建设计划切实落到实处,最终完成整个“九五”规划。
北京市“九五”期间农村卫生“三项建设”规划
(一)“八五”期间,北京市的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多方集资、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多方集资、配套落实、分级管理、分散实施”的思想指导下,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善了医疗条件。经过近五年的建设,全市245个乡镇卫生院中有165个完成改造任务,超过原计划110个的50%,竣工面积19万平方米,超过原计划12万平方米的53%,同时还完成5所卫生防疫站、5所妇幼保健机构的改造任务。“八五”期间共完成基本建设及设备装备总投资2.5亿元,房屋、设备、人员均得到了完善和加强。
2.服务能力大大加强。随着医疗条件的改善、卫生院接诊能力得到加强,门诊量比1990年增加了11%,据对改造完的130所卫生院统计,实际占用总床数由改造前的24.7万床(日),增加到35.7万床(日),添置或更新了200-300毫安X光机以及心电、B超、急救、检验、外科等设备、补充、调整、培训了卫生技术人员,中心卫生院及一部分技术力量较强的一般卫生院均能开展胆囊摘除、子宫全切、胃全切等中小手术。
3.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截止1994年底,全市14个郊、区、县农村初级保健工作都通过了市级初保评审考核,出生率为10.95‰自然增长率为4.68‰,四苗全程接种率为96.43%,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69,64/10万,比1991年下降了45.67%,婴儿和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9.40‰和1.65万,比1991年分别下降了3.68‰和0.79/万,人均期望寿命73.1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