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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北京地区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
 考试北京地区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1996)第222号 京财综(1996)
 799号 1996年6月14日)


市职称考试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北京地区报名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在组织实施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时按每人36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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