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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普通高中收费班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普通高中收费班收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1996)第226号 京财综(1996)
798号 1996年6月14日)
市教委:
你局《关于申请设置普通高中收费班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试办普通高中收费班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经市教委审批的本市普通高中收费班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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