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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的函
 (京价(收)字(1996)第224号 京财综(1996)
 796号 1996年6月14日)


市红十字会:
  你会《关于申请开展群众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会及区县红十字会对有关行业进行救护培训,培训费按每课时3元收取。教学材料费、证书费按实际成本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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