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科研院所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深化改革,转化机制,立足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找准位置,选准发展目标,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在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上迈出大步,从1996年起在全市科研院所组织实施“一定两改三高”(简称一、二、三)工程目标责任制。“一定两改三高”工程目标责任制。“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方针为指导,以实行所(院)长负责制为前提,把经过确认的院所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即所(院)长任期目标)定为本工程的实施目标,通过进行结构调整、人才分流和转换机制两项改革,推动院所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高素质的科技人才和高社会经济效益。各院所要以“九五”计划为指导,确定经过努力2000年能达到的改革和发展目标及相应要采取的措施。市里要建立一套考核评价体系,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单位的工资总额或奖励基金挂钩。对考评中的先进单位,要优先立项拨款支持重点科研项目、优先予以贷款贴息、优先帮助解决科研或产业化设施。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院所长;对年技工贸总收入超过亿元、或年人均技工贸总收入超过50万元、或年人均创汇超过3万美元的单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及院所长,要予以重奖。对严重完不成考核指标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七、为科研院所深化改革创造必要的环境条件
1.赋予科研院所对自身改革与发展模式的选择权、探索权。进一步落实和保障各类科研院所在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经费使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赋予有条件的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进入企业或转化为企业的科研院所,从现在起至2000年为过渡期,可继续享受科研事业单位原政策待遇和扶植政策。
2.继续推进技术市场的完善和发展,强化科技面向经济的市场调节功能,大力发展技术交易中介组织,逐步形成一支技术经纪人队伍,进一步完善对技术市场的宏观管理,促进技术市场在规模、结构、水平和管理方面再上新台阶。
3.建立并完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和环境,进一步建立科技人员择业的双向选择与竞争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市场及中介服务组织。在人才分流中要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引导科技人员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农村贫困地区的科技进步贡献力量。
对退出科研第一线,特别是从科技领导岗位和重要学术岗位退下来的老年科技工作者,要在生活条件方面予以必要的保障。
4.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积极试行事业单位社会化保险制度,统筹解决科技人员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