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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转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1996年1月3日 京国资综(1996)9号)
市属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集团(公司)、各区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现将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国有资产年度报告制度
〉的通知》(国资统发〔1995〕13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京国资综〔1995〕570号文件精神及在房山召开的一九九五年度报表布置会的具体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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