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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建设监理证书收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建设监理证书收费标准的函
 (1995年5月31日 京价(收)字(1995)
 第142号 京财综(1995)987号)


市建委:
  你委“关于收取建设监理证书工本费等费用的函”收悉,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604号文件的规定,复函如下:
  同意你委收取监理单位证书工本费每套(包括证书正本、证书副本两册、监理手册、申请表和邮费)收费18元。
  收费单位按规定应持本复函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收据方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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