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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印刷质量标准(试行)的通知

  4.印发(翻印)栏:印发机关名称与印发日期平列于1行,中间空开,左右各空1个4号字。
  5.印数栏:版心右下端,右空2个5号字。
  (四)页码。均用5号阿拉伯数字,排于裁口下端,空1个5号字。
  (五)表格。表格长宽比例与版心比例同,阿拉伯数字要对齐数位。
  第七条 公文成品规格。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5毫米),左侧装订。白边:天头35毫米,地脚25毫米,订口26毫米,裁口22毫米。
  第八条 公文中没有的项目,编排时不保留区域。
  第九条 提倡公文按照上述公文格式标准,用计算机生成格式。
  第十条 公文成品质量要求。
  (一)文字准确率100%,编排美观,格式完全符合规范。
  (二)印刷字迹清晰,墨色纯正、浓淡适度、前后一致,套印准足、上下一致,白边保留符合规定要求,无脏、无皱、无破、无白页。
  (三)装订整齐、牢固,切口光洁,尺寸符合标准,数量准确。
  第十一条 公文半成品质量要求。
  (一)录入编排:
  1.初校小样格式正确,编排美观,差错率在5‰以下。
  2.制版样张文字差错率为0,格式完全符合标准。
  3.制版样张字迹清晰,笔划实在,无断划,清洁无脏,不歪不斜。
  (二)制版:
  1.页码顺序拼制正确,页码拼准,许可误差为±1毫米。
  2.字迹清楚、笔锋饱满,图文附着牢固、亲墨亲水性好。
  3.版面不斜不走,无底灰、无污点、无划痕。
  (三)印刷:
  1.套印准确,许可误差为±2毫米,白边符合标准,许可误差为±2毫米。
  2.字迹清楚、实在,墨色纯正、浓淡适度、前后一致。
  3.无掉字、断划,无破页、白页,不起皱,无倒印、错印。
  4.印张数字准确,码放整齐。
  (四)装订:
  1.无脏、无破、无白、无多页少页、无颠倒、无混装、无漏号、无重号。
  2.装本平整,钉距适当,胶装不掉页、粘页,胶口不超过5毫米。
  3.数字准确,序号有序,码放整齐。
  (五)裁切:
  1.裁切尺寸符合标准,许可误差为±2毫米;不歪、不斜,成直角,许可误差为±3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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