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核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本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核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本费标准的函
 (1995年11月2日 京价(收)字(1995)
 360号、京财综(1995)2489号)


市职改办:
  你办“关于核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收费标准的请示”(京职改字〔1995〕02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正高级职称证书为20元,副高级职称证书为10元,中级职称证书为10元,初级职称证书为1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