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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费和工本费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手续费和工本费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京价(收)字(1992)第522号京财综
 (1992)2684号 1992年12月29日)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你局“关于收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费及工本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对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企业单位收费,标准是:证书工本费,每户120元;手续费,每户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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