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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使馆清洁运输管理处清运垃圾收费标准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使馆清洁
 运输管理处清运垃圾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收)字(1992)494号、京财综(1992)
 2548号 1992年12月11日)


市环卫局:
  你局〔91〕环卫计财字第134号“关于调整使馆清洁运输管理处垃圾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市使馆清洁运输管理处为使馆、外交公寓、外国驻华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等清运垃圾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桶装垃圾清运费每桶每次13元;
  二、散装垃圾清运费:
  130型车每车每次70元;
  解放(4.5吨)型车每车每次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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