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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国有工交等企业编报1994年月份会计报表的通知

  57栏=44栏-45栏+46栏-47栏-51栏-52栏-53栏-55栏-56栏
  (2)会商汇表2
  6行=4行-5行
  8行=6行-7行
  13行=8行-9行-10行
  20行=16行-17行-18行-19行
  21行=13行+20行
  25行=21行-22行-23行-24行
  30行=25行+26行+27行+28行-29行
  33行=30行
  39行=33行+34行+35行-36行-37行-38行
  42行=33行-40行
  48行=42行-43行+44行+45行-46行
  58行=48行+49行-50行-54行-55行
  (3)会交汇表2
  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14行=10行-11行-12行-13行
  15行=9行+14行
  18行=15行-16行-17行
  23行=18行+19行+20行+21行-22行
  31行=23行+26行+27行-28行-29行-30行
  33行=23行
  36行=33行-34行-35行
  41行=36行+37行+38行-39行
  53行=41行+42行-43行-47行-48行
  (三)应上交及应弥补款项情况表
  1.增值税各项目,反映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已交、欠交的增值税。
  2.“一般企业增值税”项目,反映一般纳税企业有关增值税的情况。
  “期初未交数”项目,反映纳税企业上年末欠交的增值税额,如为超交或未抵扣数用负号。
  “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进项税额转出数”项目,反映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应由企业负担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本期已交数”项目,反映企业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额。
  3.“应交财政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应交财政利润的有关情况。
  4.相互关系式
  4栏=1栏+2栏-3栏
  11栏=5栏+6栏+7栏-8栏-9栏-10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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