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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企业财务会计基础资料报送的通知[失效]

  有色行业分三类:有色矿山、有色加工企业、有色联合企业。
  机械行业为五类: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视机、仪器仪表、机床、其它机械。
  化工行业为四类:化肥生产、橡胶制品、农药、其它化工。
  建材行业为二类:建材及非金属矿、水泥。
  纺织行业为六类:棉纺、毛纺、麻纺、丝绢纺织业、缝纫业、其它纺织。
  轻工行业为十类:制糖、食品(除酒外)、酿酒、造纸及纸制品、玻璃及制品、化妆品、自行车、电冰箱、空调器、其它轻工。
  (2)交通邮电企业按以下行业确定归属: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工业、地方铁路、其它。
  (3)物资供销企业分为两个行业:物资、供销。
  (4)城市公用企业按以下行业确定归属:自来水、煤气、热电供应、公共电汽车、出租车、地铁、其它。
  6.企业规模类型:工业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统字(1992)337号《关于执行新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标准通知》所附“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规定划分为6种。
  (1)特大型企业(2)大型一类企业(3)大型二类企业。(4)中型一类企业(5)中型二类企业(6)小型企业。
  交通邮电、物资供销、城市公用企业的规模类型按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
  7.改革类型:分为国家、省级、地市县级批准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没参加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两类。
  8.经营形式:分为六种。
  (1)实行承包企业(2)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办法(3)实行租赁办法(4)实行亏损包干办法(5)其他经营形式(6)不实行承包的企业。
  9.工效挂钩类型:为5种。
  (1)工效挂钩企业(2)实行工资“两低于”企业(3)实行工资包干企业(4)实行其他办法(5)不实行工效挂钩企业。
  10.企业所在地区名称:指企业所在区县名称。
  11.企业主管部门:地方工业填列,填写企业所属的主管部门名称,以不超过12个汉字为宜,主管部门只填列区县主管公司一级,以下的不填。
  12.按生产性质划分的行业:填写企业按照生产性质划分所属的行业,共12类:
  (1)冶金行业(2)有色行业(3)机械行业(4)煤炭行业(5)汽车行业(6)医药行业(7)化工行业(8)建材行业(9)纺织行业(10)轻工行业(11)其他行业。
  13.企业开办时间: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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