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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附件的通知[失效]

  强化成本和质量管理,挖掘企业潜力。加强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按新《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降低企业管理费用,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核算利息支出、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要扎扎实实做好全面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建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指标考核体系,实行“成本和质量否决制”,形成全员全过程的成本和质量管理,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强化资金与财务管理,防范企业财务风险。建立以现金流量为重点的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优化企业资金配置;建立全面、高效、准确的信息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两本帐”、做假帐等违法行为。健全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投标管理。严格规范企业贷款担保程序,不得为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有产权关系的,只能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防止重大财务风险的发生。对违反规定乱担保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强化劳动人事管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自主决定招聘员工,优化劳动组织结构,实行定岗定员、全员竞争、减员增效制度,对淘汰下岗的员工经培训仍未能竞争上岗的,企业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形成员工能进能出的机制。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对不称职的要及时调整下岗,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机制。根据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严禁违规违纪发放工资外收入,企业效益下降时,必须相应降低岗位工资标准,形成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
  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企业文化。加强企业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创建文明企业、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活动,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风尚,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具体按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八)积极鼓励国有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要制定相应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率先探索跨国经营的路子。鼓励有技术、有产品的企业到国外投资办厂,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和跨国经营;鼓励有渠道、有货源的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建立并完善海外营销网络;鼓励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工程招投标,以工程承包带动我市设备、材料和劳务的出口。
  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到境外发行股票、债券,进行收购、兼并,广泛筹集资金;支持已形成一定规模的驻外企业在香港或国外上市;要进一步强化我市在港的上市公司的经营能力,将我市一些优质资产注入这些公司,充分发挥它们在境外融资、境内投资和连接国内外两大市场等方面的功能。
  具体按《关于深圳驻外市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的意见》执行。
  五、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刻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既要看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又要看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利条件,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打好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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