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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附件的通知[失效]

  在战略性调整方面,要真正做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使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尽快退出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产质量,从整体上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在战略性改组方面,要加快实现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比重。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下功夫。遵循市场规律,切实搞好“抓大放小”,抓大要强,放小要活。认真进行资产整合、业务整合和管理整合,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为了适应国内外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的新形势,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思路是:对国有经济的调整要由过去短期的适应性调整向长期的战略性调整转变;调整的方式要由政府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调整的内容要从局部调整向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企业产权与组织结构、技术结构相结合的综合性调整转变。对国有企业的改组要从单一所有制向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转变;从以增量为主向增量和存量有机结合、以存量为主转变;从单个抢救、单纯输血向整体搞活转变。积极完善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坚决实施兼并、关闭和破产。
  二、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几项原则
  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应当把握好以下几项原则:
  (一)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加强政府宏观指导相结合
  战略性调整和改组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突出重点,优胜劣汰。同时,政府要加强宏观指导,制定调整和改组的规划,政府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顾全大局,排除各种障碍,破除部门利益,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打破企业集团之间和资产经营公司之间的界限,实现大跨度、宽范围的资产重组与整合。
  (二)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
  产业结构调整是我市“十五”计划期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必须紧紧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来进行,构筑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为支柱,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的产业体系,实现我市产业的全面升级。
  (三)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发展非国有经济相结合
  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发展非国有经济要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鼓励和引导非国有经济参与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通过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为我市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拓展新的空间。国有经济应当退出和收缩战线的领域,鼓励非国有经济充分进入;国有经济应当加强的领域,也要鼓励非国有经济参与竞争,使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充分融合,协调发展。
  (四)国有经济的“进”与“退”相结合
  “进”与“退”都是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重要手段,两者要有机结合,该进则进,能退即退,进而有为,退而有序。“退”就是要改变过去国有产权主体单一的状况,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形成混合经济。有的可减持国有股份,实行相对控股或参股;有的国有股可全部退出,引进其他经济成份;有的国有股可采取优先股的方式,实行国有民营。要通过主动退出和积极调整,收缩过长的战线和过大的摊子,提高资源配置效益。“进”主要是按照将深圳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的要求,把国有资本集中到有利于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和完善投资环境的相关领域。国有资本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完善城市功能,改善投资环境,保障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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