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
4.省内野生动物准运证;
5.省重点和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省运输证明。
十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取消项目2项)
取消2项核准事项
1.医疗卫生单位计量达标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十八、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消项目6项)
(一)取消3项审批事项
1.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立项;
2.《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
3.《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
(二)取消1项审核事项
药品行业实验动物合格证。
(三)取消2项核准事项
1.《药品生产技师管理规范》达标审查;
2.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年检。
十九、省旅游局(取消项目1项)
取消1项备案事项
旅游涉外定点单位。
二十、省海洋与渔业局(取消项目12项)
(一)取消4项审批事项
1.直鲷鱼、石斑鱼、鲈鱼等鱼苗、对虾亲体收购证;
2.石斑鱼、鲈鱼、真鲷、中华绒鳌蟹苗种、对虾亲体准运证;
3.远洋渔业企业登记;
4.扩建、新建鳗鲡养殖场。
(二)取消8项审核事项
1.农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
2.省厅级水产科学进步奖;
3.省级水产科学技术进步奖;
4.农业部科学技术进步奖;
5.远洋渔业对外合作项目;
6.从事渔业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7.渔业非经营性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
8.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
二十一、省物价局(取消项目8项)
(一)取消7项审批事项
1.药品出厂、批发价格;
2.邮电通讯器材批发、零售价格;
3.机动车维修收费;
4.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5.农膜原料供应价、出厂价;
6.省统配煤炭出厂价格;
7.文化娱乐门票价格。
(二)取消1项审核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