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取消2项备案事项
1.省外、省属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勘察设计任务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十、省交通厅(取消项目7项)
(一)取消2项审批事项
1.道路货物运单领购证及运单领用;
2.商品汽车发送经营资质。
(二)取消5项核准事项
1.运输企业向旅客、货运代征车辆通行费标准;
2.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秀工程奖;
3.车购费价格信息;
4.进口车免征车购费;
5.免征车图册。
十一、省信息产业厅(取消项目4种)
(一)取消2项审批事项
1.直属企事业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2.直属企业外商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
(二)取消1项审核事项
信息行业办理出口技改项目。
(三)取消1项备案事项
信息产业外商投资出口型技术先进型企业备案。
十二、省水利厅(取消项目7项)
(一)取消6项审批事项
1.水利施工企业综合业绩评定;
2.地方电力明星企业命名;
3.全省水利系统综合经营“十佳”优秀企业;
4.水利系统科技进步带头奖;
5.水利系统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奖励;
6.全省水利水电科技项目立项。
(二)取消1项审核事项
省属大型、跨市(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十三、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取消项目1项)
取消1项备案事项
省级自行审批限额以上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
十四、省文化厅(取消项目1项)
取消1项审核事项
音像制品总批发单位的设立。
十五、省卫生厅(取消项目1项)
取消1项审批事项
爱婴医院评估。
十六、省林业厅(取消项目5项)
取消5项备案事项
1.野生动物猎捕证;
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