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在津销售面粉许可证
  依据:《天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面粉市场的管理通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审批事项(6项)
  1.发布烟草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局发布的《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2.户外广告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3.印刷商标单位证书
  依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商标印刷管理办法》
  4.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及登记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
  5.对外劳务合作、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
  依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加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管理的通知》,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6.企业自用粮收购资格证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政策措施的补充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二)核准事项(7项)
  1.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登记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2.内资企业登记注册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3.外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
  4.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家工商局发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5.商品交易市场登记
  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天津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
  6.商品展销会登记
  依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7.企业集团登记注册
  依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农林局

  (一)审批事项(14项)
  1.林地使用许可证
  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2.捕捉、驯养繁殖国家保护二级野生动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4.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5.建立固定狩猎场所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6.林木采伐、出省木材运输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7.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
  8.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
  9.分装肥料登记
  依据:国家工商局、农业部发布的《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
  10.发布农药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1.国内植物和植物产品调运检疫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
  12.国外引进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
  13.国内森林植物和森林植物产品调运检疫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
  14.国外引进森林植物和森林植物产品检疫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
  (二)核准事项(2项)
  1.复混肥、配方肥、床土调酸类产品检验登记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暂行规定》
  2.农药登记(含农药田间试验)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市水利局



  审批事项(6项)
  1.蓄滞洪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在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取水许可证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取水许可管理规定
  4.引滦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办法
  5.河道管理范围内和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取土等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开垦荒坡地,采伐林木,在山区、丘陵区修建工程、开办矿山企业和其它大中型企业的水土保护方案
  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地保持法〉办法》

市水产局

  (一)审批事项(8项)
  1.水生野生动物特许捕捉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2.水生野生动物特许运输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3.跨界捕捞专项(特许)许可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
  4.渔港新建、改建、扩建安全设施,水上、水下施工等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5.渔业捕捞许可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
  6.渔船马力双控指标(渔业捕捞强度控制)
  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7.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8.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二)核准事项(3项)
  1.进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2.研制渔业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
  依据: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农业部发布的《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
  3.进出渔港签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市畜牧局

  (一)审批事项(9项)
  1.生产已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兽药、饲料药物添加剂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2.第四、五类新兽药研究、生产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3.兽药(含兽药制剂)生产许可证
  依据:国务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4.兽药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市区管理范围内动物防疫合格证(含犬类饲养场的防疫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7.已生产兽药产品再注册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兽药广告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9.设立动物诊疗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二)核准事项(4项)
  1.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车间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种畜禽进出口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第一、二、三类新兽药研究、生产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
  4.畜禽新品种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市档案局

  (一)审批事项(5项)
  1.赠送、交换、出卖兼有档案性质的文物、古本图书资料或者其复制件
  依据:《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
  2.非国家所有档案的所有者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档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